好消息:2022进口国家贴息政策申请通知
好消息:2022进口国家贴息政策申请通知
进口贴息经办人:卢女士 (商务厅申报专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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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申请条件
(一) 符合《资金办法》*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(见附件5)。
(二)以一般贸易方式、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发布的《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(201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中的产品(不含旧品),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《目录》中的技术。
(三)进口产品的,申请企业应当是《进口货物报关单》上的收货单位;进口技术的,申请企业应当是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》上的技术使用单位。
(四)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,已完成进口报关(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);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,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。
(五)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《*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》(令*331号)规定的条款。
(六)进口《目录》中“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”项下的设备,未列入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的进口商品目录(2012年调整)》(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*83号)。
(七)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。
时间要求:
请各企业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递交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由于这次申报工作时间紧、要求高,因此请各镇、街道、经济开发区和国企办高度重视,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抓紧时间申报,以免漏报或延误。